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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杰联年产3亿平方米美纹纸胶粘带、2万吨本体型压敏胶及1万吨水性压敏胶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杰联年产3亿平方米美纹纸胶粘带、2万吨本体型压敏胶及1万吨水性压敏胶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局拟对广东杰联年产3亿平方米美纹纸胶粘带、2万吨本体型压敏胶及1万吨水性压敏胶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杰联年产3亿平方米美纹纸胶粘带、2万吨本体型压敏胶及1万吨水性压敏胶新建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年产橡胶胶水30000t、美纹纸胶粘带3亿平方米(密度约1g/cm³,合计30000t)、本体型压敏胶20000t、水性压敏胶10000t。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橡胶胶水10000t、美纹纸胶粘带1.5亿平方米(合计15000t)、本体型压敏胶700t、水性压敏胶10000t以及项目工程主体构筑物和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内容为橡胶胶水20000t(低挥发型胶黏剂)、美纹纸胶粘带1.5亿平方米(合计15000t)、本体型压敏胶19300t。
(1)废水:本项目排入污水处理站废水量合计35.334m³/d,可见本项目废水产生量在废水设计处理规模的能力范围内。污水治理采用的工艺为“物化+生化”工艺,根据同行业的实践经验,采用该污水处理工艺治理后,出水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新建企业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1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间接排放标准、广东省《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废气:本项目橡胶胶水制胶、油性美纹纸胶粘带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1#“溶剂回收装置+流动床吸附脱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6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1#、2#水性美纹纸胶粘带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2#“溶剂回收装置+流动床吸附脱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6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美纹纸含浸和离型烘干废气、3#水性美纹纸胶粘带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3#“气体换热冷却+气旋喷淋塔+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本项目本体型压敏胶生产线、水性压敏胶生产线的生产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4#“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0m高排气筒(P4)排放。
本项目橡胶开炼、压炼工序的生产废气分区域收集后,统一进入5#“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26m高排气筒(P5)排放。
污水处理站构筑物废气均加盖收集,各个反应池废气收集后通过6#“生物除臭”装置治理后高空排放(P6),排放高度为15m。
食堂油烟经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尾气经治理达标后的由1根3m高排气筒(P7)排放。
①经上述废气治理措施治理后,工艺废气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粘胶剂制造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规定要求的较严值;含浸和离型工序天然气直燃供热产生的燃气废气达到关于印发《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江环函〔2020〕22号)中的相关要求。
②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③厂区内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运输、生产的基本工艺、废气收集排放等各环节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控制要求。本项目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厂区内和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的较严值。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各类风机、水泵、冷却塔及其它配套设施等。建筑设计企业拟从声源、传播途径对噪声进行综合治理,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和车间放在远离厂区边界的位置,选用低噪声的风机设备,做好对设备的消声减振处理,如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引风机使用阻性或阻抗复合性消声器、加装隔声罩、在厂界植树绿化等,能有效地控制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80-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态废料:本项目产生的固态废料包括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产生的普通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过滤渣、废实验样品及废水净化处理污泥)以及危险废物(破损的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实验废液、废机油、废乳胶液和废活性炭)。普通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废水净化处理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过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根据风险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其中项目大气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甲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等,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企业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进行建设,降低厂区周边的环境风险,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同时企业还应做好环境管理,减少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在此基础上评价认为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鉴于项目存在比较大环境风险,项目运行期须定期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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